招标项目编号:ht2024-cg081
招标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台商投资区百崎乡后海村加坑301号
联系方式:059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281号公路局大厦10楼招标代理部
联系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碎石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主要内容:碎石
招标预算:/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经工商注册,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碎石供应商(即生产商或经销商),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法有效的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若非生产商,则注册时间应为一年以上(含一年),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且需提供投标货物生产商的授权书或经销代理证明材料,授权书或经销代理证明材是料应具可追溯性(注:可追溯性是指非投标货物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或经销代理证明,投标人应提供各层级的授权材料,直至投标货物生产商出具的授权材料)。
3、同一货物(同采矿证明、不同采矿点视为不同货物)的投标人具有唯一性,若同一货物出现2家以上(含2家)投标人同时参与投标,则均为无效投标。
4、生产规模、库容、月供应能力要求:
适用于合同包1:总产量≥30万方/年、堆场库存≥1万方。每月供应合格碎石能力不小于2万方。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要求作出承诺或提供有效证明资料。
适用于合同包2:总产量≥30万方/年、堆场库存≥1万方。每月供应合格碎石能力不小于2万方。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要求作出承诺或提供有效证明资料。
5、运输方式采用散装运输,投标人必须书面承诺其具备足够保证招标人所需货物的运输能力,且承诺所有运输车辆配备gps或bds并按泉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配备大货车视觉盲区预警设备。
6、投标人若为碎石生产商,需提供自身拥有的合法有效的开采证明复印件;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需提供投标货物生产商的合法有效的开采证明复印件。合法有效的开采证明包括合法开采许可证、通过洞渣工程渠道获取来源或可满足生产需要的相关废矿石等可利用的废弃物量的证明材料等。同时,参加普通碎石投标的投标人还需提供开采点、生产点的定位信息及到招标人站点的行车距离截图,且开采点与生产点至招标人站点的行车距离均必须小于50公里,投标人须提供百度、高德等导航软件的行车里程测距截图。
7、投标人必须承诺接受招标人实施的结算周期、付款方式以及计量方式。
8、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9、投标人必须承诺投标主体与合同签订主体一致,合同签订有效期内不得变更合同主体。
******有限公司及旗下使用单位的项目投标,出现串通投标行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该资格要求以招标人提供的数据作为评审依据。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24日下午17:30时止。
2、地址:通过百城e采电子交易平台(******)。
3、获取方式:采用线上购买,通过百城e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人需提前在百城e采电子交易平台注册,注册免费)。购买完成后,各投标人可在百城e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自助开票(请在购买后15天内开票,过期无法开票)。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招标文件售价: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25日上午10:00时。
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相同。
开标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281号公路局大厦10楼开标厅。
招标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联系人:蓝小姐;电话:0592-******;电子邮箱:******。
其他:
1、标书费:线上支付。
2、本招标项目相关信息将在中国************有限公司(******)、百城e采电子交易平台(******/)等网站上公布,请各投标人关注。
******集团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592-******。
招标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台商投资区百崎乡后海村加坑301号
联系方式:059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281号公路局大厦10楼招标代理部
联系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碎石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主要内容:碎石
招标预算:/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经工商注册,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碎石供应商(即生产商或经销商),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法有效的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若非生产商,则注册时间应为一年以上(含一年),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且需提供投标货物生产商的授权书或经销代理证明材料,授权书或经销代理证明材是料应具可追溯性(注:可追溯性是指非投标货物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或经销代理证明,投标人应提供各层级的授权材料,直至投标货物生产商出具的授权材料)。
3、同一货物(同采矿证明、不同采矿点视为不同货物)的投标人具有唯一性,若同一货物出现2家以上(含2家)投标人同时参与投标,则均为无效投标。
4、生产规模、库容、月供应能力要求:
适用于合同包1:总产量≥30万方/年、堆场库存≥1万方。每月供应合格碎石能力不小于2万方。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要求作出承诺或提供有效证明资料。
适用于合同包2:总产量≥30万方/年、堆场库存≥1万方。每月供应合格碎石能力不小于2万方。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要求作出承诺或提供有效证明资料。
5、运输方式采用散装运输,投标人必须书面承诺其具备足够保证招标人所需货物的运输能力,且承诺所有运输车辆配备gps或bds并按泉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配备大货车视觉盲区预警设备。
6、投标人若为碎石生产商,需提供自身拥有的合法有效的开采证明复印件;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需提供投标货物生产商的合法有效的开采证明复印件。合法有效的开采证明包括合法开采许可证、通过洞渣工程渠道获取来源或可满足生产需要的相关废矿石等可利用的废弃物量的证明材料等。同时,参加普通碎石投标的投标人还需提供开采点、生产点的定位信息及到招标人站点的行车距离截图,且开采点与生产点至招标人站点的行车距离均必须小于50公里,投标人须提供百度、高德等导航软件的行车里程测距截图。
7、投标人必须承诺接受招标人实施的结算周期、付款方式以及计量方式。
8、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9、投标人必须承诺投标主体与合同签订主体一致,合同签订有效期内不得变更合同主体。
******有限公司及旗下使用单位的项目投标,出现串通投标行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该资格要求以招标人提供的数据作为评审依据。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24日下午17:30时止。
2、地址:通过百城e采电子交易平台(******)。
3、获取方式:采用线上购买,通过百城e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人需提前在百城e采电子交易平台注册,注册免费)。购买完成后,各投标人可在百城e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自助开票(请在购买后15天内开票,过期无法开票)。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招标文件售价: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25日上午10:00时。
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相同。
开标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281号公路局大厦10楼开标厅。
招标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联系人:蓝小姐;电话:0592-******;电子邮箱:******。
其他:
1、标书费:线上支付。
2、本招标项目相关信息将在中国************有限公司(******)、百城e采电子交易平台(******/)等网站上公布,请各投标人关注。
******集团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