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厦门市筼筜湖南岸排水排涝系统工程(标段一)工程项目(水泥)竞谈采购
1、项目概况与谈判材料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思明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湖光路、后埭溪路、湖滨南路(湖明路至西堤东路)主干管排水系统。
1.2谈判材料内容如下: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日期 |
1 | SN-01 | 袋装水泥 | M32.5 | 吨 | 20.00 | 厦门市思明区厦门市筼筜湖南岸排水排涝系统工程(标段一)工程项目部工地指定位置 | 厦门市筼筜湖南岸排水排涝系统工程(标段一)工程项目部 | 合同签订-工期结束 |
2 | 散装水泥 | P.O 42.5 | 吨 | 180.00 | ||||
3 | 袋装水泥 | P.O 42.5 | 吨 | 4000.00 | ||||
合计 | 4200.00 |
2. 竞谈人资格要求
2.1 竞谈人投标人资格要求
2.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企业注册成立年限须为三年以上。
2.1.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具备年产年产1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运输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的相关规定。
2.1.3 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2.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符合最新执行国标、行业标准和工程设计要求,多个标准不一致时以最高最新标准执行;
2.1.5供货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1-2023年)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2.1.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2021-2023)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2.1.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本次竞谈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竞谈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竞谈。
2.2本次竞谈不接受联合体。
2.3其他:品牌要求:无。
2.4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以及被招标人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
3. 竞谈文件的获取
3.1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09月16日至2024年09月21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向竞谈联系人:夏选周(电话:******邮箱:******7@qq.com)联系发送事宜。
3.2竞谈文件由竞谈人发售。
4、谈判时间
4.1谈判时间:2024年09月22日9:00。
4.2谈判地点:厦门市筼筜湖南岸排水排涝系统工程(标段一)工程项目部会议室,上述安排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联系方式
邀请人名称:厦门市筼筜湖南岸排水排涝系统工程(标段一)工程项目部
******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堤东路
联系人:夏选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