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201]AFX[GK]******
******公安局集美分局各单位自办食堂主副食品采购(第二批)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有限公司 | 厦门市集美区后尾路51号-101店面 | 2,362,033.11元 |
采购包2: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有限公司 | 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北五路高崎社2299号 | 1,690,382.45元 |
采购包3: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有限公司 | 厦门市集美区文滨路24-4 | 1,635,001.14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公安局集美分局各单位自办食堂主副食品 采购(第二批)):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1-1 |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公安局集美分局各单位自办食堂主副食品采购(第二批) | 以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 | 为分局6个自办食堂供应主副食品 | 1 | 项 | 2,362,033.1100 | 2,362,033.11 |
******公安局集美分局各单位自办食堂主副食品 采购(第二批)):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2-1 |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公安局集美分局各单位自办食堂主副食品采购(第二批) | 好年东等 | 为分局6个自办食堂供应主副食品 | 1 | 项 | 1,690,382.4500 | 1,690,382.45 |
******公安局集美分局各单位自办食堂主副食品 采购(第二批)):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3-1 |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公安局集美分局各单位自办食堂主副食品采购(第二批) | 洪合顺 | 为分局5个自办食堂供应主副食品 | 1 | 项 | 1,635,001.1400 | 1,635,001.14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林鹏 |
评审专家: | 谢瑞霞 、 宋艳萍 、 刘瑞壁 、 林晓月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及收取方式:招标代理机构按以下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收费基准,并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费,收费具体标准如下:中标金额≤1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1.5%;100万元<中标金额≤5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1.1%。2、招标代************银行禾山支行;帐号:************322。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公安局集美分局各单位自办食堂主副食品 采购(第二批):2.998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公安局集美分局各单位自办食堂主副食品 采购(第二批):2.259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公安局集美分局各单位自办食堂主副食品 采购(第二批):2.198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公安局集美分局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江头台湾街天地花园C座8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富女士
电话:******
******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1日
相关附件:
7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包1).png 中小企业声明函(包1).pdf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包2).png 中小企业声明函(包2).pdf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包3).png 中小企业声明函(包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