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2025年-2028年1、2、3号线水质检测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公告编号:****** 发布时间:2025-01-13
******有限公司拟对2025年-2028年1、2、3号线水质检测服务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项目编号 XMGY-******)进行询价,现就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服务内容:
计划对1、2、3号线场段污水处理站废水、洗车库洗车机软化水和回用水以及跨海区间海水等水质进行检测,需求如下: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预估金额 |
1 | 1、2、3号线水质检测 | 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 15.76万元 |
备注 |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或本合同项下累计支付金额达到最高限额(以先到者为准)。 (2)服务地点:厦门市 |
2 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报价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报价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 资质要求:具有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检测范围包含水质检测(提供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的资质证书及检测能力范围附件)。
2.3业绩要求:报价供应商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报价响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类似水质检测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的合同、订单或中标通知书等复印件,原件备查)。
2.4财务与信誉要求:
(1)报价供应商的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
(2)本项目报价截止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价。
2.6报价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a)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c) 为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
d) 为同一总公司的分公司。
3 项目信息发布方式
本次采购公告通过厦门地铁运营电子采购平台(******:7443/)登载,请登录上述网站浏览公告及附件的详细内容。后续可能的信息修改、补充,采购人将通过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公告,请报价供应商自行留意关注。
4 报价响应截止时间及报价文件送交地点
4.1本项目通过厦门地铁运营电子采购平台(******:7443/)进行线上报价。报价供应商可于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前在线进行报价(未在厦门地铁注册供应商名录内的单位需先行完成注册流程后方可进行报价)。报价送达的时间以采购人收到时间为准。
4.2报价需上传采购平台的附件:(1)报价单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2)具有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检测范围包含水质检测(提供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的资质证书及检测能力范围附件);(3)报价供应商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报价响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类似水质检测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的合同、订单或中标通知书等复印件,原件备查);(4)技术、商务及合同偏离表(加盖单位公章);(5)依从性声明(加盖单位公章);(6)报价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和文件(如有)(加盖单位公章)。
4.3报价上传的报价单扫描件请确保与线上系统提交的报价一致,若出现两者报价不一致,则以系统在线最终报价为准。
4.4若第一次公告报价单位不足三家,采购人有权发布二次询价公告重新比价,仍不足三家,采购人保留接受本次网上比价结果或另行组织采购的权利。
5 评审规则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未税总价),按未税总价由低至高确定第一、二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如遇两家及两家以上提供相同最低报价,则以系统最后一次报价提交时间在前者作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6 联系方式
******控制中心609室
邮编:361021
联系人:洪先生
电话:0592-******
电子邮箱:******
******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