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项目 | 公告内容 |
采购项目编号 | 2025-AHCS-SH10 |
采购人名称、地址 | ******中学 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巷西路267号 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有限公司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 电话:0592-****** 邮编:361000 |
采购项目名称: | 学校高压外线改造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 | 学校高压外线改造,1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采购项目控制价: | ¥******.65元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磋商响应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最近一期财务状况报告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磋商响应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若2024年度财务报告未审计完成的,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也视为符合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要求)。 ②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③无法按照以上①、②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成************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2)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①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②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磋商响应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③若为依法免税范围、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指磋商响应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上述资格条款本项目允许采用“资格承诺制”,参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磋商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承诺函(模板)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响应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磋商响应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磋商响应供应商在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前发生不良信用记录的,其磋商无效。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磋商响应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磋商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磋商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3)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磋商响应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磋商响应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磋商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磋商响应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磋商响应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磋商响应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 (2)磋商响应供应商必须具有电力监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及以上许可证资质,并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 (3)磋商响应供应商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该许可证有效复印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1.即刻起至2025年04月1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00-11:30:00]或下午[2:30:00-5:00:00](北京时间); 2.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邮寄购买时,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下载附件《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完整信息后发送至******,并联系获取采购文件(联系人:陈小姐0592-******),我司将在收到《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后1个工作日内将采购文件发送至供应商指定邮箱。 3.采购文件报名费缴交账户: ******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开户行:建行海沧绿苑支行 账 号:3515 0198 8601 0000 0198 |
采购文件售价: | 人民币100元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5年04月15日 下午15:00:00 |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 2025年04月15日 下午15:00:00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评标室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陈小姐 ****** |
其他: | 1.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2.磋商响应保证金缴交账户: ******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银行五一支行 账 号:8310 0120 0600 00560 3.保证金经办人及联系方式:苏小姐 ****** |
附件:供应商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