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公安局集美分局
******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郭艳玲、吴翠萍、陈文超
采购方式 公开/邀请招标 联系电话 0592-******、******
采购项目公告
项目概况
受******公安局集美分局委托,******有限公司******公安局******公安局集美分局各单位自办食堂主副食品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6日 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01]D1-JF[GK]******
******公安局集美分局各单位自办食堂主副食品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60,000.00元
******公安局集美分局各单位自办食堂主副食品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2,06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06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A******-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分局17个自办食堂主副食品采购 | 1(批) | 否 | 分局17个自办食堂主副食品采购 | 2,060,000.00 | 农、林、牧、渔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规定,预算金额5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投标人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管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管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3)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有效证书的扫描件。;(4)投标截止时间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的,投标人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视同满足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的要求。;(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采购标的清单》中内容及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节能产品:按照最新节能产品政策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2-05 至 2024-02-2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2-26 09:15: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9(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也可不到开******服务中心4层指定福建经发收标窗口(具体收标窗口详见信息发布大厅信息屏显示内容)。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的,请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在开标时自行登录采购系统,线上观看开标过程,并按要求在开标时段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公安局集美分局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文华路3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59号海晟国际大厦24层2401
联系方式: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艳玲、吴翠萍、陈文超
电话:0592-******、******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