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移动式平板C形臂X射线机+定位仪(集美院区)项目(项目编号:GW2023-SH856)更正通知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客观证据中“官方网页或可靠来源的技术参数说明等”修改为“技术白皮书”。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5.7.履约保证金、付款方式与条件更正为:
5.7.履约保证金、付款方式与条件
5.7.1.履约保证金
5.7.1.1.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
5.7.1.2.提交时间: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缴纳合同价款的3%作为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为中小企业,履约保证金减半收取。)
************银行开具的不可撤销独立保函,有效期应至货物验收合格后九十日。中标人应确保履约保函在应担保期间内一直有效,如履约保函提前到期,中标人应自行在履约保函到期前14天内重新开具保函或办理保函延期手续或提供等额的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人有权从应向中标人支付的任何一笔款项中扣除与履约保证金相等的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未发生采购人依本协议需兑现履约保函情形的,履约保函到期后退还。
5.7.1.4.退还时间:在验收合格满1年,且无合同纠纷情形下,采购人凭收到中标人出具的采购人未返还履约保证金金额的收款收据、合同复印件、售后服务合格证明以及签字确认质量保证期内运行正常等付款材料后,以转账方式或者退还保函形式无息退还。
5.7.2.付款方式与条件
******银行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100%的合同价款。
5.7.2.2.中标人要求付款应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
5.7.2.2.1.金额为有关合同价款100%的正式发票(最终验收时)。
5.7.2.2.2.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合格证书(如有)。
5.7.2.2.3.采购人签署的验收合格文件。
5.7.2.2.4.进口报关单、商检单等(如有)。
5.7.2.2.5.履约保证金保函或履约保证金缴交凭证复印件(如有)。
3、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北京时间2024年1月5日上午9:00时。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合同格式内容同步修改,具体详见附件。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电话:0592-2279300。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