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拟建的莆田市兴化府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已经【荔发改〔2025〕12号】、【闽发改备[2025]B020046号】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选定承包人。
2、招标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 莆田市荔城区
建设规模:子项目一:总投资估算额约1.75亿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6亿元。子项目二:总投资估算额约1.2亿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亿元。
项目投资总额:29500.0 万元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招标范围:①勘察测绘范围:红线范围内的为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测绘报告和资料、工程初步勘察报告和资料、详细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②设计范围:红线范围内涉及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BIM设计,以及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③施工范围:施工图设计载明的所有施工工作内容。④采购范围:施工图设计载明的达到竣工验收条件要求的所有设备、材料等工作内容。⑤投资范围:本项目子项目一的工程建设内容,投资要求:根据招标人资金需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 25 个工作日内负责筹措中标建安合同总金额的 25%;⑥项目管理: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资金来源:自筹
设计总工期:90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联合体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 5 家,应由 联合体中负责主体房建工程施工任务(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一方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他条件:(1)投标人具备投资能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3)勘察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资质丙级及以上】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专业)丙级及以上】; (5)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设计或施工任选的其中一方的本企业在岗人员。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除此之外不允许兼任其他岗位工作。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2人。其中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承担主体房建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另1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承担主体市政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其中“市政相关专业”符合《土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专业指导目录》(闽建人[2010]10号)的“市政路桥设计”、“市政给排水设计”、“城市燃气设计”、“城市环境卫生设计”专业目录内容的均可。 3.4.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2人。其中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承担主体房建工程施工任务(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投标人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另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承担主体市政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 5 家,应由 联合体中负责主体房建工程施工任务(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一方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不适用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不适用;“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不适用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不适用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根据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列入黑名单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限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1-27 08:00 至 2025-02-24 08:30 ******服务中心网(******)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最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02-24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800000.0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5-02-24 08:30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 (网址:******:8082/pthy/DownLoad/投标操作手册.doc)。 ******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93-9515。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9、公告其他说明
由于平台版本固化原因,招标公告格式以及内容以附件招标公告盖章扫描件为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 址: |
莆田市荔城区 |
地 址: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福厦高速接线以东,三江路北侧万科派广场(一期)2#楼42层15办公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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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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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蔡先生 |
联 系 人: |
林女士 |
电 话: |
******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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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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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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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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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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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督 部 门 |
******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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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督 部 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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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督 部 门 |
******街道县巷6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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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缴纳账号信息如下,如果该保证金账号信息与招标文件中保证金账号信息有差异,请停止缴纳,并及时联系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莆田市府支行;子账号:******************786]
******有限公司城厢支行;子账号:******************0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