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意向供应商:
我中心拟通过询价方式采购库房溶液空调设备维修服务项目(华创瑞风品牌的溶液调湿空调设备1套,机组型号:HVA-1-08-EF-1.5),请各意向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11月22日(周五)下午17:30前将密封的盖章报价文件递送我中心。
一、服务内容
对约定的档案综合大楼项目内溶液调湿空调机组进行定期检查、测试、维护及保养;对出现的故障及时维修,确保空调设备正常运行;其他相关服务。服务期限为三年,中标单位每年提供服务不得少于12次。
二、报价供应商的资格和要求
1、报价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报价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溶液空调维护、维修等相关服务内容;
3、报价供应商应提供报价前3年内(开业不足3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投标资格状态的书面声明。若发现报价供应商做出虚假书面声明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其参与资格。
三、报价说明
本次报价采用总包干价,总包干价不得超过16000元/年,三年总价不超过48000元。
四、报价评定办法
我中心在报价截至时间后,自行择时对各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最低评价评审法确定供应商。
五、递交的报价文件
1、参与报价供应商需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报价。
2、提交《溶液空调设备维修服务项目报价单》(附件),在报价单上填报价格并盖章(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报价应为本采购服务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含税包干价格。
3、资格要求文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书面声明文件。
六、相关要求
现场看样请提前致电预约,递送资料建议采用邮寄方式。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中路520号1602-2室
******事务中心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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