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XM2024-DZ0023C1
二、项目名称:2024年大宗投影仪及其配套产品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合同包1(2024年大宗投影仪及其配套产品采购):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厦门市软件园观日路 22 号 103 室 01 单元&厦门市海沧区钟林路8号海投大厦1004之一
中标(成交)金额:6,451,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2024年大宗投影仪及其配套产品采购):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1 | 投影仪 | 2024年大宗投影仪及其配套产品采购 | 华录等 | 华录HL-E380X等 | 1.00(批) | 6,451,600.00 | 6,451,6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合同包1(2024年大宗投影仪及其配套产品采购): 苏庆森、郑震宇、陈怡、李洪裕、顾宝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
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费率
[0―100] 1.5%
(100-500] 1.1%
(500-1000] 0.8%
(1000-5000] 0.5%
(5000-10000] 0.25%
(10000-50000] 0.05%
(50000-100000] 0.035%
注:1、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中标服务费按每个《定货单》金额分别收取,定单金额不予累加。
2、本项目中标服务费按每批次《定货单》定单金额的收费标准收取,中标供应商最迟在采购单位发出《定货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中标服务费,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
3、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其代理服务费按照上述服务收费标准下浮10%进行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2024年大宗投影仪及其配套产品采购):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定标日期(确定成交日期):2024年08月09日
3、本项目信息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8日
4、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3.00分。
5、其他:未中标供应商可与我司联系退还保证金;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592-******。本项目如果有要求供应商递交样品的,请各供应商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48小时内清退投标样品,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自行处理投标样品。友情提醒:欢迎投标人对项目采购过程中公告发布、采购文件购买、保证金缴交和退还、服务费收取、中标通知书发放等环节的服务进行监督。有关上述事项的服务质量及态度的投诉请联系综合部黄经理(电话:0592-******),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机场北路476号
联系方式:林小姐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机场北路476号
联系方式:刘明芳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傅先生、李先生
电 话:0592-******、******
******有限公司
2024年8月9日
相关附件:
XM2024-DZ0023C1 发售稿.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