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中共翔安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以及省、市、******************学校等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
组 别 |
区委巡察一组 |
区委巡察二组 |
巡察涉及单位 |
区委教育工委(******教育局、翔安******集团及16******学校等单位党组织) |
******宣传部(含区融媒体中心)、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巡察组负责人 |
组 长:上官怀志 副组长:林菲菲 兼职副组长:何文雄 |
组 长:陈领安 副组长:王 敏 兼职副组长:郭晓伟 |
巡 察 时 间 |
约30个工作日 |
约30个工作日 |
巡察组驻址 |
厦门市翔安区祥福一里29号 |
厦门市翔安区祥福一里29号 |
通 信 地 址 |
厦门市邮政专用信箱新店329号,邮编361102 |
厦门市邮政专用信箱新店329号,邮编361102 |
举报箱地址 |
******街道投资大厦南门传达室外墙 |
******街道祥福路2005号-1号(大门左侧外墙 |
联系电话(工作日8:00-18:00) |
****** |
****** |
举报二维码 |
|
信访受理范围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小学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