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厦人社〔2019〕272号)、《关于印发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经办规范》(厦人社办〔2020〕27号)、《关于调整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范围的通知》(厦人社规〔2020〕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创************有限公司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身份资质认定条件,拟依规受理,现将其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经营实体名称 |
法人(负责人)姓名 |
创业扶持对象类型 |
扶持项目 |
1 |
******有限公司 |
吴东杨 |
农村自主创业人员 |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
2 |
******有限公司 |
洪建苗 |
农村自主创业人员 |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疑义,请及时向区就业中心反馈。
联 系 人:小陈
联系电话:******
厦门市翔安区就业中心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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