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银行大厦8楼、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hccs-sh1363
******学校教职工食堂餐饮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9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9万元
******学校教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磋商响应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磋商响应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2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原件。
3.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3.1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提供上一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
3.3.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享受税收减免政策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3.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享受社保减免政策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说明: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即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承诺书等)。
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6信用记录要求:(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提交响应文件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磋商小组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项目档案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①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a.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单的;b.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c.被“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地方性黑名单”的;d.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②信用信息查询仅以资格审查时通过本条款规定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除以上规定外,其他时间或其他网站的查询信息均不作为审查的依据。③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情形的,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3.7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股东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采购活动(磋商响应供应商须对此提供书面承诺)。
3.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磋商响应供应商须对此提供书面承诺)。
3.9磋商响应供应商必须为餐饮企业(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书面承诺成交后在第一次供餐前为本项目食堂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3.1******消防安全等方面事故等级的记录(食品安全事故等级是指根据 《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11年10月5日修订]的规定分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消防安全事故等级是指根据《生产安 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的规定分四级,即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的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银行大厦8楼、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
******银行银隆支行,账 号:************。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颜小姐 0592-******,江小姐 0592-******。
售价:人民币1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条款规定均不适用于本项目,本采购公告上述两个条款要求予以删除,特此更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学校
地 址:厦门市集美区滨水一里112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银行大厦8楼、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志羡、危青
电 话:******
************银行大厦8楼、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hccs-sh1363
******学校教职工食堂餐饮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9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9万元
******学校教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磋商响应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磋商响应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2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原件。
3.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3.1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提供上一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
3.3.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享受税收减免政策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3.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享受社保减免政策的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说明: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即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承诺书等)。
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6信用记录要求:(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提交响应文件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磋商小组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项目档案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①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a.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单的;b.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c.被“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地方性黑名单”的;d.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②信用信息查询仅以资格审查时通过本条款规定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除以上规定外,其他时间或其他网站的查询信息均不作为审查的依据。③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情形的,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3.7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股东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采购活动(磋商响应供应商须对此提供书面承诺)。
3.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磋商响应供应商须对此提供书面承诺)。
3.9磋商响应供应商必须为餐饮企业(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书面承诺成交后在第一次供餐前为本项目食堂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3.1******消防安全等方面事故等级的记录(食品安全事故等级是指根据 《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11年10月5日修订]的规定分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消防安全事故等级是指根据《生产安 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的规定分四级,即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的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银行大厦8楼、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
******银行银隆支行,账 号:************。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颜小姐 0592-******,江小姐 0592-******。
售价:人民币1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条款规定均不适用于本项目,本采购公告上述两个条款要求予以删除,特此更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学校
地 址:厦门市集美区滨水一里112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银行大厦8楼、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志羡、危青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