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汽轮机抽背改造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73号令)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号令)第五条及第七条、《国务院******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有限公司汽轮机抽背改造项目(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409-350211-06-05-882299)。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厂区内。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拆除现有背压式汽轮机组(含一台1.7MW背压式汽轮机和一台2MW发电机)及配套附属设备,新建一台高效抽背式汽轮机组(含一台2.75MW高效抽背式汽轮机和一台3MW发电机)及配套附属设备。
四、项目总投资为1500万元(企业上报数,未审),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其中项目资本金为450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
五、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选用技术现金的设备,强化管理,确保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落到实处,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委员会关于华电厦门集美分布式能源站项目核准的批复》(闽发改网能源〔2012〕116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你公司在项目开工前,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报建手续。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前,至少提前30个工作日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委员会
2025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