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三门峡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SGZ[2024]588-ZC372-1 | 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 ****** | ****** |
5.2成果文件要求:
(1)《三门峡市2023年度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清单》1套;
(2)《三门峡市2023年度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报告》1套;
(3)《三门峡市2023年度1km×1km分辨率网格化清单及研究报告》》1套;
5.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5.4磋商范围: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及要求包含的全部内容
5.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河南省的相关文件要求
3.2、具有履行本项目服务内容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3.3、须提供企业近半年任意连续一个月(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主要是指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企业附加税等的缴费证明;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免税证明文件;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供应商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企业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企业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査询时间必须是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以后开标时间以前并提供网站查询网页截图,查询结果清晰可见);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办理CA证书链接:******/fwzn/004003/******/a8fae6a0-baed-499b-bb50-8ecc8828a2ca.html
2.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
3.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第6条的规定,磋商保证金不再收取。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同时,供应商请完善主体库。
5.评标打分部分:评标打分部分仍按照100分制原则进行,涉及到资格审查、企业荣誉、企业业绩等计分部分时,以投标单位自行上传到磋商响应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为准。
6.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按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在磋商响应文件编制时,应明确将供应商企业基本情况、人员情况、财务情况、业绩情况编入磋商响应文件,便于进行资格审查及评标打分。
7.我单位(采购人)严格按三财购【2021】9号文要求的时限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发出成交通知书,签订采购合同,上传采购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