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租标的:湖里区兴湖路41 号13 套房产(详情参见附件),合计面积约800平方米。
二、承租方资格要求:
1、承租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
2、承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承租方注册资本在100 万人民币以上(含100 万元)。
******集团及所属企业有诉讼或纠纷未解决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司系统上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其他可能影响按期支付租金的不良情形。
承租方办理登记时,须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出租期限:5 年(含免租装修1 个月时间)。
四、首次招租底价:月租价格25 元/平方米。
五、租金、押金收取:租金按季收取,押金为成交的首年租金标准的两个月的租金,具体以合同规定为准。
六、房屋用途规定:
(1)承租者须保持房屋结构的完整性,不得进行危及房屋安全的装修行为。
(2)承租者须合法使用租赁房屋,不得将租赁房屋作为非法场所。
(3)承租者须合理使用租赁房屋,不得非法堆放危险品和有损房屋的物件。
******消防、环保和治安等有关规定。
七、招租程序:
委托厦门市产权交易中心进行挂牌招租,意向方办理登记手续时,须向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缴纳9 万元竞价保证金。
八、招租方案公示时间及意见收集:
1、本次招租方案公示拟自2024 年4 月29 日起,为期5 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者建议,欢迎致电或者邮件方式进行反馈。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附:悦馨庄园出租房产情况表
2024 年4 月29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