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院-院内竞争性磋商-xmfy2025-001-新媒体制作服务-采购公告
******保健院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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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院新媒体制作服务 采购公告.docx
(定稿)新媒体制作服务 院内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公告项目 | 公告内容 |
采购编号: | xmfy2025-001 |
项目名称: | 新媒体制作服务 |
采购方式: | 院内竞争性磋商 |
采购预算: | 人民币8万元 |
采购内容、范围: | 新媒体制作服务,1项。主要内容包括原创视频制作、协助直播、视频发布推广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一、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单位负责人证明或授权书:(1)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授权书,但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或磋商担保函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磋商当月成立或享受税收减免政策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磋商当月成立或享受社保减免政策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6、信用承诺制要求: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即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8、信用记录要求:(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①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4)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二、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联合体要求: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特定资格要求:(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2)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响应无效: ①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本项目服务全部由供应商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若供应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响应无效。 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需为中小企业,否则响应无效。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即可。 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
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地点、方式: | 即日起至【2025年1月2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00 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到厦门市镇海路10号1号楼10楼1007室获取。 |
采购文件售价: | 【0】元。 |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1月2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 | 供应商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厦门市镇海路10号1号楼10楼1007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
磋商时间: | 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完成后。 |
磋商地点: | 厦门市镇海路10号1号楼10楼会议室。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保健院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10号 联系方式:刘工,****** |
其他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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