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F258C1
项目名称:2025年园林绿化管养苗木采购
预算金额: /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2025年园林绿化管养苗木采购;数量:1批;简要需求:提供的苗木须无病虫害且有当地苗木检疫证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及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等;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2、提供单位授权书: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授权书》及投标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授权书。3.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资信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注:财务状况报告包含“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1】17号)的规定,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可以不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变动表附注。如果所有者权益没有变动可以不提供该表格,但应作备注说明)。3.4、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c.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d.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3.5、提供依法缴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c.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d.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3.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罚款金额达到20万元及以上)等行政处罚。重大违法记录查询途径不局限于招标文件指定的信用信息查询网站,投标人须根据自身情况如实作出承诺)。3.7、提供未出现在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中的书面声明。3.8、查询信用记录:(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以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投标人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①查询结果显示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4)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5)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3.10、提供廉洁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2日至2025年02月1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有限公司)
方式:联系刘小姐0592-******。供应商可前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有限公司)填写《购标一览表》现场获取,也可通过电子邮件获取(供应商将招标文件费汇到我司账户,并将公告附件《购标流程表》及招标文件费截图发到我司邮箱:******)。邮寄获取的以款到我司账户的时间为准。若采用邮寄获取方式,则邮寄费到付,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缺漏或丢失恕不负责。
售价:100元人民币。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2日下午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2日下午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有限公司)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预算:449.5万元(含税价);
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并结合采购人公司内部采购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
******有限公司
******银行******有限公司厦门莲前支行
账 号: ************4
保证金联系人:罗女士******
电子邮箱:******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滨海西大道2567号同安城建大厦4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59号海晟国际大厦24层2401室
联系方式:0592-59900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翠萍
电 话:0592-5990718
******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01-22
相关附件:购标流程表(报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