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水保公告〔2024〕11号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水利局关于加******水利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通知》(厦水利规〔2020〕1号)的有关规定,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我局接受了1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农村局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线索。
受理处室:水资源与水土保持处
联系方式:******
邮箱:******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708号光大酒店505室
公告项目名单
序号 |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生产建设单位 |
接受报备时间 |
报备材料链接 |
备 注 |
1 |
同翔高新城产业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E项目二期场平工程(一期地块) |
******有限公司 |
2024.11.21 |
C:\fakepath\(验收报告材料)同翔高新城产业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E项目二期场平工程.zip |
分期验收 |